不情愿的新郎

上一篇 / 下一篇  2008-06-16 17:27:42 / 天气: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/ 个人分类:其他

本书来自www.abada.cn免费txt小说下载站 更多更新免费电子书请关注www.abada.cn 不情愿的新郎 作者:子纹   “这世界上有两种人,”辛凯文吊儿郎当的看着眼前如同花岗岩般的生硬脸庞说道:“你知道是什么吗?”   如他所料,回应他的就如同这间办公室给人的感觉──冷酷的沉默。   不介意没人回应他,辛凯文迳自说道:“就是男人跟女人。”恍若自己多聪明似的,他朗声大笑。   “无聊!”书桌后的男人终于开了尊口,冷冷的扫了辛凯文一眼。   “是啊!”辛凯文拿起桌上的飞镖,眯着眼睛,打量着锐利的尖端。小小的一点,看似无害的外表,但也有可能置人于死地。“我就是无聊,”状似无辜的叹了口气,辛凯文说道:“不然为什么会不对着美女,而来对着你这个大冰库。”   听到辛凯文的话,室内回应的只有打字机的键盘声音,他自讨无趣的耸耸肩、侧着头,打量着正心无旁骛打着键盘的脸庞。   这是一张令人印象深刻的脸,深如子夜的黑发和深邃的黑眸,鼻梁挺直,五官透露着一股难以言喻的贵族气息,单看律爵现在的模样,实在很难猜得到他是来自一个复杂的家庭。   “山,你也不要将凡事想得太严重,”辛凯文懒懒的开口劝道:“做人开心点吧!像我岂不很好。”   回答他的还是沉默。辛凯文无奈的叹了口气,想当初他们初见面时,律爵也是同样一副冰冰冷冷的模样。   不用仔细回想,偶尔过去的岁月会像录影带一般重复在脑海中放映,回到多年前,初识的时光。   辛凯文依稀记得,多年前的自己不学无术,进了少年监狱,也因为有个立体的五官,翠绿的双眸,使他在狱中受尽了欺凌,而小小年纪的,什么都没有,就是胆子最大。   与人打架,永远只有人家把他打趴下,而不可能有他开口求饶的份,也因此,他受了很多苦,进去监狱的第一个月,整个人找不到一处完整无伤的皮肤,但他依然倔强的不愿开口求饶。   不懂事的他,心中还想着,大不了一死百了,他从不知道自己存在的价值是什么,十二、三岁,他有着悲观的人生。   就在有一回,当他嚣张的举动又引来一阵皮肉之苦,而他也当真以为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之际,出现了一个人。   那年的律爵十五岁,当年的他,不喜欢管闲事,只求人不犯他,他不犯人。   沉默不愿多说话的律爵,在狱中没人敢惹他,因为他的父亲是律务诚,黑白两道闻之色变的黑道大哥。   就连死,律务诚也死得轰轰烈烈,媒体大肆炒作了许久,但二十年过去,人们已经淡忘了律务诚这号人物。而律爵没忘──他父亲的死,间接造就了他现在这个模样。   或许是缘吧!多年后,辛凯文自己找到了答案,律爵的出手相救,是因为两人有缘吧!   律爵救回了他的一条小命,不然他可能死在监狱里都没有人知道,也因为律爵,他认识了算是改变他一生的另外两个人──刑于军、杨颐关!   四个人一间的小小宿舍,也没有人有所谓的特权可言。   在少年监狱里,四个年少的小男生,竟也在漫长的岁月中建立起深厚的情谊,或许这真是应了那句──患难见真情吧!   辛凯文因陷入回忆之中,而微皱起了眉头,这段称不上短的岁月,改变了许多事,也改变了很多人。   当年当他父亲一知道他入狱,立刻气急败坏的想办法让他出狱,所以他是当年最早出狱的,他依旧记得,在出狱前一天晚上,小斗室晕黄的灯火,一室的沉默。   风──杨颐关   林──辛凯文   火──刑于军   山──律爵   四个男孩在打闹下彼此给彼此取的代号:“风、林、火、山”──节录于孙子兵法的字句,疾如风、徐如林、侵略如火、不动如山!孙子兵法是四个人最喜欢的一本书。   虽然只是其中简短的四句话,但却是在少年监狱里,四个少年用他们的真心与热忱所诚心结交下的情谊。   十八、九岁相继出狱之后,各人也走上该走的路,拥有了各人的一片天,剩下唯一不变的便是这段在患难所结下的缘分,再来便是个人身上所拥有代表个人的纹身刺青。   年少轻狂的年代,四人走过荒唐与无知,每个人有每个人背后的故事。除非愿意讲,不然没有人会问。   风──杨颐关,乍见他或许会被他斯文的外表所蒙骗,出生于教育世家的他,散发的书卷气,真的就如同个教育学者。   父亲是国中校长,母亲是国小老师,有这样的背景,杨颐关若不成为一个学有专精之人,似乎就对不起父母。但他国中开始混帮派,十四岁就因伤人入狱,落得最后的下场便是没有了家,父亲一怒之下与他脱离父子关系。出狱后的日子,他就四处飘泊。   杨颐关很聪明──对于语文。辛凯文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发现,杨颐关竟会说六国的语言,而且十分流利,比起他这个混血儿有过之而无不及,辛凯文到现在还是不懂为什么杨颐关没有工作、没收入,但却从不缺钱,是神秘的,神秘得令他不了解这个好友,只常见杨颐关四处走动,四海为家。   而他这个林──世界排名第五家族的未来继承人,家族资产超过千亿,富可敌国。但他从不知道这代表什么,人是很容易去忽略原本所拥有的东西。   他因为吸毒、打群架而进了少年监狱,因此结识了来自不同世界的三人,更因此改变了他的人生。   他是个混血儿,父亲是挪威人,母亲是中国人,当年就是因为母亲过世,看着父亲的眼里除了事业、工作外,什么都没有,所以叛逆的他,一气之下收拾行李来到了台湾,只是单纯的想看看母亲的国家。   他能说流利的中文,但最后却在台北街头沦落,交到一群坏朋友,钱花完了,他也倔强的不开口回挪威求援,他知道一定有许多人在寻找他,因为他是辛家唯一的继承人。   在台湾,他度过了一段辛苦的时光,不过也就是因为这段时光,使他这么一个养尊处优的大少爷成长了许多。   他变成了现在这个凡事不在乎的个性,不是他真的不在乎,而是他已经学到,纵使在乎也不能改变任何事,岁月教会了他许多事,也改变了他。   火──刑于军,从未听他提过任何有关自己的事,只听他说他来自一间育幼园,父母是谁,他压根不知道,也不想知道。   辛凯文很好奇,毕竟以刑于军的能力,他要找到自己的父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,但他却从不试,而辛凯文怀疑刑于军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,只不过不愿多说,因为辛凯文了解,在刑于军轻描淡写而过的话语中,他成长的路,走得比任何人都来得辛苦。   山──看着坐在他对面的律爵,这些兄弟之中,最冷酷的人是他,父亲律务诚,因为有这个父亲,律爵一出生,便等于了不平凡。   三十多年前,律务诚是黑白两道闻之色变的大哥,但约在二十年前,律爵只有十三岁,律务诚便遭人暗杀身亡,大哥之子──他想报仇,但小小年纪的能耐又能如何,杀人未遂,最后也被送进了少年监狱。   出狱后,律爵被接回律家,直到那个时候辛凯文才知道,原来律爵竟也是来自一个背景雄厚的人家,包括自己的家族企业都与律家有交易往来,但律爵从未提过律家种种,因为在他心中律家所代表的是他死去的父母和他,父母亲过世后,这世上他就只剩一个人。   不过,律爵已经聪明得不再逞一时意气之争,二十四岁的他,用脑、用手段,他逼死了害死他父母,间接改变他一生的人。   相识近二十年,辛凯文叹了口气。   对于很多事,他早已看开,所以在出狱后,他乖乖的回家当他的富家大少,甚至还混了张大学文凭。   更不得了的是上个星期,他还听话的娶了个新娘,不过,现在他根本想不出来,他的新娘到底长什么模样?   这不是他不懂得怜香惜玉,而是对面这个男人,在结婚当天给了他通电话,很酷的丢下一句──立刻过来。他就只好对自己的新娘说声Sorry,就搭机赶回了台湾。   这么长的岁月,使他将过去的岁月给抛到脑后,但是经过这么多年,律爵还是活在过去。   这个大哥之子,有义气、有热血,但却已不再对其他人表露,除了他们这几个──风、林、火。   看着律爵,辛凯文心中升起一股深刻的悲哀……   “你别逗他了。”才踏进办公室,轻扫了房内一眼,杨颐关一眼就了解了情况。   “我逗他?!”辛凯文轻笑了声,手一挥,飞镖脱离他的掌握,直直射向斯文的杨颐关。   杨颐关见状,不躲也不闭,脸色没有丝毫改变,飞镖从他的耳际飞过,直落在他身后的镖靶上。   “正中红心!”辛凯文得意的一个击掌。   “全世界似乎就你的心情最好,”杨颐关丢了份卷宗在律爵的面前,里头飘出一张纸,“南部来的传真。”   “那个女人?”律爵淡淡的开口问。   杨颐关点点头,“我刚看了一下,你的老婆似乎挺有趣的。”   律爵缓缓的抬头看了杨颐关一眼,连伸手翻看的冲动都没有。   “有趣的女人?!”带着好奇,辛凯文不顾杨颐关警告的眼神,伸出手,便拿起纸张,接着又像想起什么似的,他又翻开卷宗。   原本指望看到相片之类的具体影像,谁会知道里头就是飘出一张纸,上面一连串的文字叙述。   “这是什么烂调查!”辛凯文深感失望的嚷道:“连张相片都没有,你找的是什么乌龙侦探。”   “别让‘火’听到这句话。”杨颐关冷冷的说。   “火?!”辛凯文一愣,他可不知道原来久未见面的刑于军竟然是躲在台湾。“你是说,这是火调查的。”   杨颐关微点了下头。   “他退步了。”最后,辛凯文得到了结论。   没好气的瞥了辛凯文一眼,杨颐关才看着律爵说道:“你看看吧!毕竟这个女人可是要与你过一生的。”   律爵的手离开了键盘,有节奏的敲着桌面,最后平静的站起身,无声的走了出去。   “你说他去哪?”抚着下巴,辛凯文看着杨颐关问道。   “你说呢?”   “找他家的老太爷!”辛凯文的口气理所当然。   辛凯文真是不懂,反正不过是“结婚”这么一档子事,听家人安排,娶谁还不都是一样,只要大家开心不就成了。就像他,他不也过得白白胖胖、舒舒服服,更重要的是周遭少了许多烦人的声音。   虽然他外表一派的吊儿郎当,但事实上,他最喜欢的事却是安静的坐在落地窗前,可以这样静静的过一天,所以他实在受不了时刻的吵闹声在他的耳际,所以最后他答应结婚,答应得很无奈、很匆促,他到现在还记不起来他老婆叫什么名字。   “该来的总是会来,他与他爷爷之间的战争,也该停一停了。”关于律家的是是非非,不是杨颐关不关心,而是不能管也不知该如何管,他叹了口气,对辛凯文挥了挥手,“我走了。”   “Bye-bye!”辛凯文也垂手示意,但他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叫住杨颐关,“好一阵子没见到火了,看到他时,跟他说来看看我吧!就说我想念他吧!”   杨颐关闻言,微扬了下嘴角,转身离去。   这人──看着杨颐关的身影消失在眼前,辛凯文嘴角也忍不住浮现一个笑意。   有时候他还真羡慕杨颐关和刑于军,逍遥自在,游戏人间。不像他,被家族绑得死紧,想松口气喘息的机会都没有。   不过羡慕归羡慕,身为他们的好友,他倒也希望他们能偶尔停一停,这么多年了,他们还是没有学会把过去给抛到脑后,就如同律爵一般。   他的目光再次移到眼前的卷宗上──孔毓慈,嫁给律爵,真不知是她的幸抑或是不幸。   他只希望自己的好友不要再被过去影响。   一段往事影响了一个人二十年,纵使是遗憾,也该是遗忘的时候了。          ★        ★        ★   “我决定娶那个女人。”不卑不亢的看着面前的老者,律爵口气显得十分公事化。没等老者的反应,律爵冷冷的转身离去。   “给我站住,”律朝庭用力的拍了下桌面,“你这是什么态度?”   律爵听到律朝庭命令的口吻,眼底闪过一丝愤怒。   他无异议的转过身,一脸的平静。他已经照着律朝庭所言的做,若老者依然要动怒,他也大可来个视而不见。   “毓慈是个好女孩,”律朝庭像是强调似的用食指点着桌面,“你能娶到她是你的福气,而你现在还……”   “我不管她是好是坏,我也不在乎她是好是坏,”打断律朝庭的话,律爵反应冷淡的回道:“我只要你做到你答应过我的事,我就听你的。娶什么人对我都一样,我只拿我想要的。”   “你威胁我!”皱起眉头,律朝庭心头闪过一丝痛楚。   律爵耸耸肩,不置可否。   看着自己的孙子,律朝庭感到心中充斥着无力感。这么多年来,他已经尽力的去补救两人之间的裂痕,但随着律爵的成长,对他的恨意却有增无减。虽是祖孙,但律爵从没有把他当爷爷看。   “你到底想证明些什么?”律朝庭不解的喃喃自语。   律爵垂下自己的目光,沉默的不发一言。   敏锐如他,不是没将律朝庭的难受看进眼底,只是他蓄意的去忽略,压根不在乎律朝庭的感受,他一向以这种态度去对待自己这个唯一的亲人,在他父母过世之后,他更是如此。   “你坐下。”律朝庭叹了口气,七十岁了,他已经老得不再适合动不动就大动肝火。   律爵面无表情,如律朗庭所说的坐了下来。   “我似乎该为你的让步而深表感谢。”律爵对他比对个陌生人还不如,这深深的伤了律朝庭的心,但好面子如他,当然不会对自己的孙子承认这点。   律爵还是不开口,只是不带感情的目光淡淡的扫了律朝庭一眼。他老了。在好久以前,律爵便发觉了,但律爵不在乎他,甚至于,律爵认为自己恨他。要不是为了他现在所坐的位置,自己根本就不会任他摆布。   “为什么那么想要我这个位置?”律朝庭心中实在很想知道,“你的个性并不是如此。”   律爵一双如狮子一般有神的眼睛看了律朝庭好一会,最后才缓缓的开口:“全公司,只有你的办公室可以看到全台北市,”他的口气冷淡,“而我发现,我喜欢这个景象。”丢下这句话,律爵站起身,头也不回的离去,他的理由就是如此的简单。   看着门被律爵轻阖上,律朝庭叹了口气。律爵总是如此自制,纵使是在盛怒之中也一样。   律朝庭感到失望的摇了摇头,这个孙子是他在这世上的骄傲,纵使与自己不亲近,但律爵近年来的表现却令他感到得意。只是,他们两人之间,总是有条跨不去的鸿沟存在。   律朝庭老态龙钟的身躯,缓缓走到巨大落地窗前,看着律爵口中所言的全台北景观。   这究竟是怎样的一段过去?视而不见的看着前方,律朝庭出神的心想。四十年前,为了这个位置,为了他律家的名声,他将自己的亲骨肉赶出家门。   自己的儿子误入歧途,他不闻不问,更不愿承认。二十年前,律务诚带着妻小回来,当年的律爵还只是个小娃儿,看着儿子、媳妇、孙子,他依旧狠心的将他们逐出去。而就在隔天,便得知自己的儿子、媳妇被杀──死了。   他老了,一夕之间,他承认了自己已经是个老人。他到医院,但没有见到挚子的最后一面,他哀痛得不能自己。   看着律爵──他唯一的亲人,一个只是十一、二岁的孩子,孤单的站在太平间,面对着自己父母的尸首,年纪小小,他承受他不该承受的责任。   看着律爵仿佛看到了当年的律务诚──他唯一的儿子,但不同的是,他被律爵眼底深切的恨意所慑住。律爵恨他,律朝庭心悸的发现,律爵怪他让律务诚走得不瞑目。   当年是自己错了,早在多年前,律朝庭便悲哀的在心中对自己承认。当年自己不应无视律务诚的认错,将律务诚逐出家门;当年,他不应该只想着律家没有这种不肖的后代,他不应该想着,若承认有这么一个混黑道的儿子,他如日中天的事业将会受到影响。他错了,错得离谱、错得遗憾。   身为一个黑道大哥,律务诚是重情重义的,一辈子的心愿只是希望获得父亲的原谅,但至死都不可得。   所以小小年纪的律爵恨他,更恨所谓有名望的律家,当律爵因杀人入狱十年,他几乎感到痛彻心肺,但这次,他不再理会所谓的名声、面子,律朝庭赶在律爵出狱当天接他回家。   从那一天开始,律朝庭便发现律爵变了,律爵从头开始适应这个社会,身上找不到一丝年少轻狂的影子,这十年来,律爵明白的向律朝庭表示,他要得到整个律家的一切。   律朝庭叹了口气,他已经因为愚昧失去了儿子和孙子,他还死守着这个富贵的城堡有何用?律爵想要的,他全都会给律爵,而他也只能给律爵,毕竟再怎么说,律爵是他所仅剩的。   在律朝庭的心中只是单纯的希望能找回自己孙子应有的开朗,哪怕只是一丝也好。律爵几乎没有童年,而他希望帮律爵找到。   律朝庭的心思缓缓飘到那个他替律爵所物色的新娘人选,她会再教会律爵找回以前的自己,至少这是他这个爷爷唯一一次赎罪的机会。   其实内心更深的希望是,律爵终有一天,会打从心里敬爱他这个爷爷,他希望自己能活着看到这一天的到来。而他将希望全都寄托在温柔的新娘身上。          ★        ★        ★   “会不会觉得火这次很不寻常?”辛凯文听到身后的门开启的声音,立刻开口说道。   回答他的是沉默和走近的脚步声。   “真的不对!”似乎也不意外回应他的沉默似的,辛凯文转头看着律爵继续说道:“他竟然对这个女人的外观一点都没有描述,这女人是长得很可怕还是长得很美丽,让他这么失常。”   “我要娶这个女人!”文不对题,律爵开口说道。   一刹那间,辛凯文动个不停的嘴巴忽然停了下来,久久,才点了点头,“是吗?恭喜!”   对这声恭喜没什么回应,律爵伸手拿过辛凯文拿在手上的A4大小的纸张,开始逐字打量。   “看看最后那句话,”辛凯文说道,“火竟然说──奇特的女人!用这种形容词,我看火才真的奇特呢!”   也无怪乎辛凯文的惊讶,毕竟在律爵的脑海中,似乎从没有听过刑于军用这种话形容一个女人,看来刑于军在调查这个女人时,对她颇具好感。   律爵的目光并没有顺着辛凯文的话而移动,他太清楚辛凯文惊讶的原因,方才在杨颐关将卷宗丢给他之际,他的目光余角看到了这句话,所以当真便决定娶这个女人。   奇特的女人!微扯动嘴角,没想到老头子会要他娶一个奇特的女人,他倒想看看这女人奇特何在。   “我可以要求你不要为难她吗?”看着律爵,辛凯文突然说道。   律爵将纸张缓缓放下,露出有神的眼眸,太清楚辛凯文口中所言的她,指的是谁。   “我一向不为难女人!”律爵淡淡的开口表示。   “我当然相信你不为难女人。”辛凯文只手撑着头,懒懒的看着律爵,“但是我不相信你不会为了打击你爷爷而为难一个女人。”   沉默半晌,律爵冷淡的开口,口气盈满着不在乎,“若孔毓慈真如火所说奇特,她可以应付得了我的为难。”   “是吗?”关于这点,辛凯文持保留态度,“别伤害她,这只算是一个老友给你的建议。”   看了他一眼,律爵没有开口。   “你真的就像座山一样顽固,”辛凯文觉得无奈,“不动一下就是不动一下,你有没有想过,你一直处心积虑的想要得到你爷爷的一切,等得到以后呢?”他的表情难得正经的问:“你是不是打算将你爷爷毕生的心血在一夕之间散尽?你真舍得吗?毕竟我想,不用我提醒你,你再怎么说都是律家人,血液里留着的是你律家的血。”   仿佛没听到辛凯文的话似的,律爵将手中的纸张给丢到一旁,心思转而放在早上秘书送上来的文件上。   太清楚自己再多说什么也是白搭,所以辛凯文也不浪费唇舌的闭上嘴,纵使担心律爵最后作茧自缚,但以律爵的个性,不管再说什么都听不进去的,所以他索性不提了。   “我走了!”对着食古不化的律爵,辛凯文的绿眸写着放弃,暗叹了一口气,他沉默的离去。   办公室的门一关上,律爵便缓缓的抬起头,眼底闪着专注思索的光亮。律朝庭到底在想什么?   律爵终于拿起放在一旁的资料,飞快的去了解自己的未来妻子,平凡的家世、平凡的一切,竟让一向眼高过顶的老狐狸相中。   律爵沉默的坐着,直到下班时间,他依然没有离开的打算。每当夜阑人静之际,总有股深刻的失落感吞噬着他的思绪。   他从不让任何人来打扰他心湖的平静,除了那三个在狱中所结交的生死之交以外。   这几年来,他学习着重新去适应社会,在律家的家族企业之中,职位是一人之下众人之上,但实际上,他已经一手操纵整间公司,不论是海内、海外,他拥有呼风唤雨的能力,现在只差“正名”。   他在等,等律朝庭将一切转移到他的名下,但说穿了,他并不在乎这些过眼财富,当年就是因为这些财富,让他的父亲死不瞑目,他要得到一切,他要让律朝庭一无所有。   凯文问他想证明什么?他并不想证明什么,只是想让律朝庭后悔当年因为这些财富而害死了他父亲。   深吸了口气,律爵收回自己的思绪,目光再次回到那句──奇特的女人。   孔毓慈,这个名字并不陌生,似乎有点似曾相识,但他尽力思索,依然想不起来。最后,他放弃思索,毕竟这个女人与他根本就毫无任何的关系可言,她不会来打扰到他,而他也不会去碰她。   虽说两人是夫妻,但他已经打定主意这个女人与他不会有任何的交集,原因只因为她是他爷爷帮他所选的新娘。   “小妹──”   “算我求求你们,我听得已经够多了。”孔毓慈差点忍不住拿手捂住自己的耳朵和双眼。   从上个星期开始,整整一个礼拜,她当真已经受够了这么一大堆所谓的良心建议。   “你理智一点。”她的大嫂──孟玉云不放弃的在一旁,依然苦口婆心的劝道:“婚姻不是儿戏,你连对方是什么样的人你都不了解就要嫁给他,若是对方是个……”   “我很了解他,”毓慈温柔的声音打断孟玉云的话,“我比你们想像中的还要了解他。”   “你这是在自欺欺人,”孔行书戴着一副眼镜,斯斯文文的,但现在的口气可与他外表给人的感觉相差十万八千里。   他对于这个最小的妹妹,当真是口水说到干了,劝到用尽了所有可用的词汇,她还是依然故我。   “我没有!”毓慈口气激动的嚷道,但她随即意识到自己不礼貌,立刻缓和自己的口气,“相信我,大哥、大嫂,我真的知道我在做什么,我真的希望嫁给律爵。”   “律爵?!”孔行书几乎是从鼻子哼出这个人的名字,他对律爵小小年纪便进过监牢的事耿耿于怀。   想他妹妹虽然不是什么出生豪门,但也是规规矩矩的女孩,求学阶段,别说小过,就连警告都与她沾不上边,而她现在竟然要去嫁个小混混。他是说什么都要反对到底。   “那个小子配不上你。”孔行书不悦的说道。   “哥,”拉了拉孔行书的手,毓慈微摇了摇头,表示自己不赞成孔行书的话,“现在这个时代,怎么还讲配与不配,反正,适合就好了。”   “适合?!”孔行书的口气再次激动起来,“你怎么去判断你跟他适合?难不成就因为他救过你吗?”   关于这点,毓慈无话反驳。   “就像你刚才说的,现在这个时代,我想应该也没什么以身相许来报恩这种事吧?”孔行书有点讽刺的说道。   毓慈不知道该怎么说才能让自己的大哥明白,“我嫁给他不是因为报恩,而是,我是真的……喜欢、爱他,所以想嫁他。”   孔行书闻言,忍不住皱起眉头,“你那个时候才几岁?你还记不记得,你上次见他的时候,你才几岁?十二、三岁,你能判断什么喜欢啊爱啊的?你现在是在自欺欺人。”   “相信我,大哥,”讲了那么多,毓慈感到有些疲累,所以只简短的表示,“我知道我心中对律爵的感觉!我不晓得该怎么说才能让你明白,但是我就是知道,我不想欺骗自己的感情。”   “你──”   “好了!”拉着孔行书,孟玉云终于开口帮了毓慈一把,“毓慈难得来台中一趟,你不要一见到她就骂她。”   “不是我想骂她,”孔行书对于自己的妹妹不听劝告,也感到心中的无力感渐升,“我只是不想看她做傻事。”   “我知道,”孟玉云安抚似的拍了拍孔行书的肩膀,“但是这么晚了,我们还是让毓慈她先休息吧!我看她赶车上台中也很累了。若让爸、妈知道我们这么对毓慈,他们肯定会很生气。”   提到爸、妈,孔行书也是一肚子的火气,“爸、妈也真是老胡涂了,怎么会答应这种事?”   孟玉云在心中叹了口气,拉着毓慈就往书房的方向走,留下孔行书在客厅里喃喃自语。   因为孟玉云与孔行书只是个普通上班族,两人合力存了几年钱,买了个三十坪左右的公寓,空间不大,只要有客人来时,书房的沙发床便可临时当成客房,充分利用空间。   “别怪你大哥,”看着毓慈有点吃力的跟在她身旁,孟玉云立刻体贴的放慢自己的脚步,“他是关心你。”   “我知道。”毓慈对孟玉云笑了笑。   现在毓慈满脑子想的是赶快找个地方坐下来,因为她的脚痛得令她几乎无法忍受。   多年前的意外,她的脚变成了现在这个模样,虽然走路不至于一定得藉助于轮椅或拐杖,但她走路就是一拐一拐的。   其实这个情况并不严重,除了走在街上,偶尔有人所投来的目光,会令她察觉自己有着不自然的脚步外,就是每当夜晚,劳动了一整天的脚,总是会向她抗议她的不注意,发出严厉的痛楚向她示威。   不过这么多年来,她也已经渐渐的习惯每到夜晚便有这些痛苦陪伴,久了,她也自我安慰的将这些痛苦当成朋友。   “你确定你不再多考虑一下吗?”一边帮毓慈铺床,孟玉云一边开口询问:“不一定,你只是一时的迷乱,所以才答应这门亲事,考虑清楚会不会比较好呢?”   “其实我知道你跟大哥都关心我,但是……”毓慈静静的坐在一旁,想了一会儿,冀望想出一个更好的用字遣词能让自己的嫂嫂了解,“但是我真的是仔细的想过这件事,很仔细的想过,我不会傻到拿自己的一生开玩笑,这是我选的路,我会对我自己负责。”   孟玉云看着自己的小姑,毓慈总是秀气、温柔,她还记得第一次下台南拜访毓慈的父母时,毓慈才刚上大学没多久。那时,毓慈也是像现在一般,静静的坐着,长辈讲话也从不插嘴,有礼貌的毓慈,总是深受长辈的喜欢。   与毓慈相处久了之后,孟玉云发现毓慈由于自己的残缺,使得她有一颗比常人更敏感脆弱的心。   认识毓慈至今,她从没见过毓慈表现出那么坚定的决心,她真心希望这个律爵值得毓慈这般对待。   “睡吧!”孟玉云不再多说什么,“既然你这么说,我想,我也不能再说什么阻止之类的话。”   “谢谢你,大嫂!”坐在床上,毓慈目送着孟玉云离去。   熄了灯,她缓缓的倒在床上,看着天花板,嫁给律爵是她毕生最大的心愿,或许绝大部分的人都说她太冲动,但她一生从未冲动过,只想冲动这一次,她相信,她会找到自己的幸福的。   十一年没见,但律爵的影像依然清晰的印在她的脑海里。   十一年前,她十二岁,律爵二十二岁,就在她国小刚毕业那个暑假,她的腿还像个正常人般时。   律爵陪着他的爷爷回台南扫墓。   她还依稀记得左右邻居对他的指指点点,再年长点才知道律爵的父亲死于非命,而律爵二十二岁那年才从监狱放出来,但她从没有看过有人能长得那么好看,比电视上的明星还要好看。   看着这个大哥哥,她不怕他,她更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怕像律爵那么好看的大哥哥。   律爵真的很英俊,她常偷偷的躲在一旁看着律爵,发现他很喜欢到海边,手拿一本书,坐在堤防上看。   有时夕阳下山,那种感觉,律爵就好像是从天而降的神祇一般,令人深深望着他着迷。   律爵不喜欢说话,总是没什么笑容的看着人,他不粗鲁,只是与所有人都维持一定的距离,显得冷漠。   但她就是喜欢跟在他的身后,像个小跟班似的,也不知律爵是否知道她总是偷偷的跟在他的身后。   总之,就算是他知道,他也没有赶她走,所以她就常常跟着他,偶尔也会学着他拿著书到堤防上,离他一定的距离,跟他一起看书。   一直到多年后的今天,虽然她在堤防上有着一段不太愉快的回忆,但是她依然改不了这个习惯,常在太阳下山时,坐在堤防上,望着远方想事情。   年纪尚幼的她,总是不顾奶奶和爸爸的警告,硬是想与律爵亲近,才十二岁,她就喜欢上他。   毓慈依然记得当时还在世的奶奶不准她去跟律爵交朋友,她还为此生了好久的气,有一天还跟奶奶吵架,跑了出去。   她跑到海边,也就是律爵常独处的待上一整天的堤防,她闷闷不乐的一个人,独自走在村庄里的人用大石和土临时搭建的堤防上,夏季的白昼总是特别长,长得令人失去时间的观念。   等她发现走远时,天际已经黑了,她幼小的心灵立刻感到黑暗的恐惧,她连忙走回来时路。但因为天已经黑得差不多,海边又没有路灯,而且这堤防只是暂时使用,根基根本不稳,她就在莫名其妙中摔下堤防。   脑中唯一清晰的是右腿传来的强烈痛楚,和下半身全都浸在漆黑的河水里,她张开口想呼救,但声音却只像只虚弱的小猫。   “别怕!”   浑浑噩噩中,不知多久,好像从远方传来安抚的声音,有一刹那,她以为是她的大哥,但对方随即脱口而出的脏话,立刻让她明白,这人绝对不会是她目前正在念大学的大哥。   “你是怎么弄的?”律爵使尽力气也搬不动压在毓慈腿上的大石。   她认出了这个人是她所喜欢的那个好看的大哥哥,嘴角因他搬动大石而逸出一连串的呻吟。   原本只有微黑的天际,现在已经是一片漆黑,现在是什么时候?她在水里待了多久,她完全没有概念。   她最后失去全部的意识,再醒来时,已经在医院里了。   “我就知道那个小子不是个好料,”奶奶气急败坏的声音传进毓慈的耳朵里,“你看,小慈变得这样,都是他害的。”   “妈,事情还没查清楚,你不要这么快下定言。”孔云日苦口婆心的劝道:“要是冤枉了人家不好,等小慈醒了再说。”   “爸!”毓慈睁开眼睛,立刻感到右腿刺骨的疼痛,她立刻忍不住的掉下眼泪,很痛!一辈子从没有受过的痛。   “醒了、醒了!”   伴随着惊喜的声音,病床旁刹那间围了一大群人。   “小慈。”看到爱女没事,范淑怡激动的跟着掉眼泪。   “小慈,你说,是不是律爵把你推进海里去的?你老实说,律爷爷替你做主。”律朝庭颇具权威的声音盖过了所有人的声音。   有一会儿,毓慈根本不知道周遭的大人在说什么,她只知道她的脚好痛,痛得令她受不了,她只有在一旁哭泣的份。   “你们够了吧!”冷酷的声音升起,大伙儿的目光都投向声音的来源,“你们看不出来她很难过吗?”律爵双手抱胸,神色漠然的站在病房门口,他的目光鲜少留在毓慈的身上,“就算是我推她下去的又怎么样?你们去告我啊!我不在乎,反正大不了坐牢。”   “律爵!”律朝庭严厉的看着自己的孙子,“你认为你还有几个十年可以让你在牢里蹲掉啊?!”   律爵的反应是冷冷的看了律朝庭一眼,头也不回的离去。   “大哥哥,你不要走!”毓慈因听到律爵的声音而忘了哭泣,看着他似乎也令她忘了疼痛,所以她连忙说道:“是大哥哥救了我,他把我从水里拉起来,是他救了我。”   她的话才说完,室内立刻静得连根针掉下来都可以听得见。   “谢谢你,大哥哥!”冲着律爵,毓慈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。   左右的邻居最喜欢看她笑,连教会的牧师都说她笑起来像个可爱的小天使,她希望让她的大哥哥觉得她像个小天使。   看着她,律爵久久嘴角才微扯出个弧度。   从他十二岁起,他就一直是孤独一人,而这十年来,除了在狱中那三个生死之交外,她是第一个让他感到心中盈满温暖的人。   这世界上的人,总是落井下石的多,雪中送炭的少,她很可爱!他微对毓慈点了下头,不发一言的转身离去。   从出狱开始,他的身上就已经被烙印下他是个罪人的痕迹,这个天真无邪的女孩,跟他太亲近,会侮辱了她。他知道这个小丫头常偷偷的跟在他的身后,但他从不理会她,毕竟与他太接近的人都会被贴上同样的记号。   看着律爵离去的宽阔肩膀,毓慈立刻撒娇的拉着父亲的手,“爸爸,我以后要嫁给律哥哥。”   “胡闹。”孔云日的话还没出口,奶奶极具权威的声音响起:“小孩子乱说话。”   看着眼前的小女孩,律朗庭留意到了律爵离去时嘴角的笑意,他从未见过这一面的律爵,可能吗?   在心中想着这个小女孩与律爵共处的未来,十年后──律朝庭心中对自己发誓。   他要用十年的时间来重新栽培律爵,使他能够独当一面,十年后,若真有缘,这女孩会再回到律爵的生命中,教律爵学习欢笑与爱。   “小妹妹,”律朝庭和蔼的露出一个笑容,看着毓慈,“若想当大哥哥的新娘,要好好的用功念书、平安的长大,十年之后,若你还想嫁给大哥哥,我就叫大哥哥来娶你好不好?”   “好!”毓慈闻言,天真的猛点着头,对她而言,律爵不仅是她的救命恩人,还是她所喜欢的人。   律朝庭满意的点头离去。他的话在孔家人心中种下了一丝的恐惧,因为只要律家人想要得到的,一定会得到。   若十年后毓慈真的想嫁,那律爵肯定就会娶的。          ★        ★        ★   神清气爽的起床,毓慈一向是个早起的鸟儿,就算昨夜睡得不多也是能在隔天一样早起。   十一年前的意外,被大石压到的右脚骨头破碎严重,不得不截肢。   演变到最后的结果,便是今日的情况,变成了跛子,走路一拐一拐,走在路上,总会引起他人的侧目,不过她已经学着对这些目光处之泰然。   在国中时代,她因为这双脚而受了不少的耻笑,让她曾经沮丧得不想再继续念书,但是在家人的支持与坚持下,任性的她完成了学业,更在今年拿到了大学文凭。   认识的人愈来愈多,使她的心境也愈来愈开朗,不再以有这么一双脚为耻,她学会了知足,因为她知道,比起许多人,她算是幸运了。   “大嫂,早!”才将煎好的荷包蛋拿上桌,孟玉云就从主卧室走了出来,她一看到,立刻朗声打招呼。   “你怎么那么早?”孟玉云有点吃惊的看着毓慈,“怎么好麻烦你做早餐?应该是我来才对。”   “没关系,”毓慈笑了笑,表示无妨,“大嫂每天都要上班,我来了,当然得分忧一下,反正不过就早餐而已,你别放在心上。”   “那就谢谢你了。”孟玉云知道自己这个小姑一向好相处,她若再多说些什么就会显得见外,所以她只默默的动手帮忙。   “听说日子已经定了是不是?”孟玉云问。   毓慈不用问,也知道孟玉云口中所指的日子是什么,她点点头,“嗯!下个月一号。”   “那么快?!”孟玉云显得惊讶,“这么赶,怎么来得及办嫁妆?”   “妈说她有办法。”对于老一辈的观念,毓慈是抱着尊重但不认同的心态,所谓“嫁妆一牛车”的时代早过了,但在台南这个古老的城市里,却依然拥有这种观念。   想劝毓慈不要那么匆忙的将自己给嫁出去,但一思及毓慈的坚持,孟玉云所有的话全都吞进了肚子里。   刚踏出校园,便走进婚姻里,承诺一生、一辈子。对个现代人来说,不管是男是女,似乎都稍嫌快了点,不过这只是孟玉云心中的想法,她当然不会开口说,因为毓慈肯定不会认同。   “不要担心我,”细心如她,毓慈当然看出了孟玉云的担忧,她对自己的嫂嫂露出一个微笑,“我相信我会过得很好的。”   盂玉云听到这话,也只有点头认同的份。不过,她的思绪一回到自己的丈夫身上,不由得感到一阵头痛。   孔行书的态度摆明了不接受像律爵这样的男人做妹婿,这场冲突看来是不能避免了。   偏偏,她也不知道能说什么劝孔行书,只希望自己的丈夫能够不要把与毓慈未来的丈夫的关系给弄僵,因为到时难做人的可是自己这个善良的小姑。          ★        ★        ★   “从没见过那么轻松的新郎,对不对?”辛凯文用手肘碰了碰一旁的刑于军,调侃的说道。   想他要结婚的时候,可说是忙得焦头烂额,虽说这新娘不是他挑的,但总是嫁进他辛家,他毕竟姓辛,理所当然得要对得起人家。   不过说来有些泄气,至今他还是不知道自己的太太长得是圆是扁,毕竟在他的心目中,好友的事可比他妻子的长相重要太多了。   刑于军反应冷淡的看了一脸调侃的辛凯文一眼,目光又移回坐在办公桌后的律爵身上。今天早上,他毫无预警的出现在律爵的办公室里。   律爵听从爷爷的话,穿着一件白色的西装,衬着他贵族的五官更立体,身材更壮硕。若不要那么硬着一张脸,他会是个最出色的新郎。   “我不赞成你娶她。”终于在沉默了好一会儿之后,刑于军终于开口,不过他一开口就是极具震撼力的话。   抬起头,律爵的手在文件的最后签下自己的名字,等着刑于军解释他话中的意思。   “她不适合你。”刑于军直截了当的开口进一步解释:“你娶了她,只会伤了你自己。”   目光来回穿梭在两人的身上,辛凯文无声的吹了声口哨,没想到刑于军竟然会为一个女人说话,这情况可真是前所未见。   “我对这个可能成为你未来太太的女人没有兴趣,”刑于军不愿律爵产生误会,于是率先表达自己的立场,“我只单纯的认为她是个特别的女人,所以我不想你害了自己。”   “太迟了!”看着时间,律爵知道自己该下去,出发到台南迎娶新娘,他拿起搁在桌上的纯白丝织手套,“我已经答应了。”   门砰然关上,留下办公室的两人沉默以对。   “我可以问你为什么要山不娶那个女人吗?”辛凯文压抑不住自己的情绪开口问道。   “那个女人不适合他。”   “去你的!”辛凯文将手一挥,“你口口声声说这句话,他们又还没有见过面,不一定还能王八看绿豆给看对眼。”   “你跟我一样清楚,只要山是为了得到律家的财产而娶那个女人,他纵使对这女人有好感,他都不会给她好脸色看的。”刑于军的话可说是一针见血。   外表看来,留着几乎遮住整张脸的落腮胡的刑于军,外表粗犷,但骨子里却是心细如针的大男人。   辛凯文撑着下巴想了一会儿,“山这个人就是太死心眼了。”   关于此,刑于军不予置评。   每个人有每个人心中的苦,这些苦是说也不能说出口,只是闷在心中,压迫自己的思绪与精神。   “那个女人哪里奇特?”辛凯文的话锋一转,绿眸投向刑于军问道。   想了好一会儿,似乎在寻找适合的用字遣词,最后刑于军缓缓的开口说道:“有颗温柔的心和像天使的笑容。”   辛凯文眨了眨眼,不敢相信刑于军所用的形容词。   “温柔的心?!天使的笑容?!”辛凯文不太相信的重复一次,是他听错了吗?这么一个大男人,竟用如此的形容词。   刑于军肯定的点点头。   辛凯文脸色更加的难以置信。   “她今年大学毕业,”刑于军继续说道:“若不是与山结婚,她将会是个国小老师。而且,最重要的一点──她很在乎山。”   微皱起眉头,辛凯文觉得疑惑,“Sorry!我是否可以大胆的假设,你调查错人了呢?”   刑于军瞪了辛凯文一眼,开玩笑可以,但他不允许辛凯文质疑他的能力。他顺着自己的心情帮人调查,不算是个侦探,因为他随缘分,有时未必有钱就能请到他出马,但只要他点头要帮,一定可以将托付的事办得完美。   辛凯文看到刑于军的表情,立刻开口道歉:“对不起!我只是觉得有点惊讶罢了!若我没记错,山好像并不认识这个女人,同理可证,他未来老婆应该也不会对他太熟悉,若说她在乎山,似乎也有点说不过去。”   “相信我!”刑于军言简意赅的说道:“他们的缘分早在十年前就已经结下,现在只不过是重逢罢了。”   辛凯文靠向椅背,仰望着挑高的天花板想了一会儿,“听你的口气,可让我愈来愈好奇山所要娶的这个女人了,她竟然能让你在还不算熟识她的时候就那么帮她,看来这女人值得一看。”   “她是值得一看,只不过你待会儿看到她时──”刑于军站起身,“不要太吃惊。”   辛凯文看着刑于军离去,眼底写满不解,不用说,他也知道刑于军就像是杨颐关一般又要宣告失踪了,所以他也没有开口询问刑于军的去处,反正问了也是白问,因为连他们本人都不知道。   这辈子会令他吃惊的事不多,而这个新娘会让他吃惊?   辛凯文站起身,迫不及待的想去看看今天的新娘子,最快的方式当然是随着礼车前去迎娶,他加快自己的脚步,希望随意搭辆车前往。   吃惊!真的是吃惊!一刹那间辛凯文说不出话,这个新娘子的脚……他偷瞄了下律爵。   律爵果然是律爵,一张脸生硬得毫无表倩,什么样的人会让自己的孙子去娶跛子妻子?辛凯文不解的心想。   锐利的目光扫了热闹的四周一眼,辛凯文不动声色的往门口的方向移动,有时他当真猜不透律家这对祖孙在想些什么?这下终于可以理解刑于军所言看到新娘子时不要太吃惊的原因了。   不过,他的目光看向新娘的哥哥,看来不乐意这件婚事的人不单只有刑于军一个,叹了口气,他出去透透气,不想看到一场干戈相见的场面。   这个他还看不清面容的新娘,在出嫁第一天,就得应付这种场面,他不由得在心中替她掬一把同情的眼泪。   “律爵长得不错,”看着自己丈夫的脸色沉重,孟玉云在一旁陪着笑脸,再怎么说今天是大喜之日,男女双方的亲友不少,可不能闹任何笑话,“跟毓慈很配不是吗?”   “配?!”不悦的看了孟玉云一眼,孔行书的口气盈着不满,“那张脸臭得跟颗石头一样,配什么?不想娶,就滚回去,毓慈又不是没人要。”   “小声点!”孟玉云紧张的拉着孔行书,他的声音过大,已经吸引了周遭的人注意,就连在不远处的孔家两老也略沉了沉脸。   在场的只要是明眼人都能看出律爵脸上所写的冷漠,这根本就不像个喜气洋洋的新郎官。这已经在两老心中种下不悦的种子,现在又加上孔行书的话语,孟玉云真怕情况不可控制。   “为什么要小声?”孔行云直视着律爵,“我妹妹嫁你是你的造化,不然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?娶我妹妹?!凭你──还不配。”   不配?!律爵嘴角扬起一抹冷笑,不配,他妹妹大可不嫁不是吗?既然决定嫁了,还说什么配与不配,可笑。   “哥!”毓慈忍不住的掀开盖在头上的头纱,惊讶的看着自己的哥哥。   她知道孔行书不赞成这门婚事,但可没想到他竟反对至此?对律爵做这么严重的言语伤害。   “行书,管管你的嘴巴。”孔云日难得板起面孔,看着自己的儿子命令道:“道歉。”   律爵冷冷的看着正在面前上演的闹剧,一言不发。   “爸!”孔行书也不在乎在场的人已经开始指指点点,“你相信我,毓慈嫁他不会幸福的。”   “幸福不幸福是我的选择!”毓慈不想拿着恶劣的口气对自己的亲大哥,但今天,他太过分了,“我已经二十三岁了,我有自主权,若以后我真的不幸福,也是我自找的,请你不要管我好吗?”   没想到毓慈会如此严厉的指责他,孔行书一时傻眼,最后观礼的民众所传来的低语声慢慢的回到自己的脑海里。   毓慈气愤的叹了口气,看着律爵,“我很抱……”   “不用道歉。”不带任何暖意的扫了孔行书一眼,律爵没有感情的声音扬起,“婚礼继续。”   或许是因为他话中所含的权威抑或是真的吉时已快过,主婚人立刻飞快的结束这场婚礼,将两个新人给送向礼车。   偷瞄了律爵一眼,毓慈心中感到疑惑,是她没注意,抑或是怎么着,整个婚礼中,没见律爵的嘴角有一丝扬起的迹象。难道他不想要这场婚事?   她垂下自己的视线,感到心底所突然涌起的不安,不过她随即安慰自己,绝对不可能的,一定是大哥方才的话影响到她,所以她才会有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。   这样想之后,毓慈的心中确实好过了许多,不过生硬的沉默气氛却在两个新人之间挥之不去。   “现在……”忍受不了这样紧绷的感觉,毓慈嗫嚅的开口:“我们要去哪里?”   久久没有得到回答,她怯生生的抬起头,竟看到律爵鼻梁上架着眼镜,目光专注的盯着画着一大堆她所不懂的报表的东西。   “现在我们要去哪里?”为了确定要律爵听到她的话,她特地的放大自己的声音。   但依然是没有回答。毓慈紧张的扭动着自己的手指头,这个从小时候就留下来的坏习惯,至今依然改不掉。   “我能打扰你一下吗?”不知怎么跟自己的新婚丈夫相处,毓慈将手轻放在报表上,这次终于将律爵的目光给引到她身上了。   律爵的目光透过眼镜直视着她的,等着她开口。   “我……”毓慈看着他,竟愚昧的发现自己发不出声音。   他就如同初见面一般,拥有令她脸红心跳的XXXX,愣愣的看着眼前俊逸的五官,她感到沉迷。   等她说话,她不说,律爵不粗鲁但也不温柔的将她的手从报表上移开,继续自己的工作。   毓慈睁大眼睛看着律爵的举动,她不知道他竟然有这么忙,忙得连今天是大喜之日也不忘工作。   她知道自己若是个好妻子,现在不应该烦他,但她真的很好奇现在他们要去哪里?   现在是下午三点,若要赶回台北,似乎是晚了一点,若她没记错,今晚在晶华酒店可还有个婚宴。   她不由得后悔,不应该因为兴奋而什么事都不听,只知道心要飞上天似的,现在,竟然什么都不知道。厚着脸皮,再一次的用同一个方法让律爵看向她。   深吸了口气,律爵的眼睛闪过一丝的不耐,控制住自己的情绪,今天第一次,他终于正眼看着自己的新娘。   她是……露出沉思的表情,律爵心中微吃了一惊,这张脸,好眼熟,他强迫自己回想。这几年来,他见过许多人,看过许多事,但也忘了许多人,许多事,但这张脸似乎……   “我们要去哪里?”毓慈轻声的开口询问。   “回台北。”破天荒的,律爵开口回答。   “我知道我们要回台北,”眨了眨眼睛,毓慈微微一笑,“我的意思是问──我们要怎么回台北,坐着车回去吗?”   突然被她的笑容给惊住,这个笑容在他的记忆深处……   “坐飞机……”静了一会儿,律爵继续说道:“四点三十分的飞机,我们预计在三点四十分左右到机场。”   “喔!”表示了解的点点头,毓慈嘴角带笑将头给低下。   律爵看到毓慈把头垂下,便将目光移回公事上,但他竟发现自己的心不停的移到毓慈的身上。   最后律爵叹了口气,忍不住的开口问道:“难道没人告诉你,我们要搭飞机回台北吗?”   头轻轻的摇了摇,毓慈拿着自己明亮的双眸看向律爵。   律爵不懂为什么毓慈竟然就如此随便就答应下嫁给他,他的目光看向她的腿,难道只是因为她的残缺吗?   当她被媒人从内堂带出来之后,他便知道她是个跛子,反正他对她根本就没有任何期望,所以对她的残缺也没有任何表示。   意识到了律爵的目光,毓慈的脚不自在的动了动。   “我没有任何意思。”不知为何,带着歉意的声音便出自律爵的口中。   “没关系。”毓慈表示无妨的一笑,“只要你不嫌弃我的腿就好了。”   听到她的话,律爵差点觉得讽刺的轻笑出声,以他这一身,他有什么权利跟谁说嫌弃。更何况是像她这么一个纯洁得像张白纸一般的女人,嫁他,似乎才该叫是侮辱了她。   这辈子,他在第二个女人面前感到自惭形秽,第一个是那个十年前的小女孩,十年前……目光再次移到自己的新娘身上。   在他能阻止自己的动作之前,他抬起她的下巴,直视她的脸庞,试图从这年轻的脸庞上,找到一丝丝熟悉的感觉。   “你是……”缓缓放下自己的手,律爵认出了她,十年前那个总爱跟在他身后的小女孩,那个有着像天使一样甜美笑容的小女孩。   他不着痕迹的看了她的脚一眼,知道那次的意外,带给她这一生的不便,不知为何?他的心中涌起了不舍,对她因一次不经心的意外,造成终身不便而感到不舍。   毓慈被律爵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,眨了眨眼,感到自己的心因他的举动而飞快的跳动。这几年来,她总是不停的搜集着各式各样与他有关的东西,虽然一直没办法亲眼看到他,但总觉得与他很熟悉,好像他真是与她很亲密的人。   嫁给他是她心底深处最深的希望,她还以为不可能实现,但就在上个月,律家突然派人来提亲,她立刻认为是自己的梦想成真。   她依稀记得当年发生意外时,律爵的爷爷曾在医院说过,若等她长大,她想嫁给律爵,就可以嫁给她,这句话一直在她的心中激荡,直到成长,她依然未将这句话遗忘。   这十年来,她虽然有遇到一些人,但他们总没有带给她像律爵带给她的感觉一般。   在冰冷的水里,律爵来救她,她依旧记得那怀抱中所传来的温暖,她一直想去寻找同样的温暖,但这似乎只有律爵才能给她,所以她等他,像个傻瓜一样的等他。   虽然已经二十多岁,但她还是有梦想,会作梦,所以当律家来提亲时,她义无反顾的点头答应下嫁,心中只是单纯的认为律爵对她有好感,未来或许无知,但她想,她会处理得很好的。   侧着头,刚好与律爵若有所思的目光连接,看着律爵看着她的沉思的脸庞,她相信,他依旧是那个救她的温柔大哥哥。          ★        ★        ★   微翻了个身,毓慈懒懒的掀开眼睑,看着周遭的景物,有一瞬间不知自己身处何处,最后昨天的一切回到自己的脑海之中。   她立刻翻坐起身,头急切的左右转动,看着偌大的卧室空间,放眼望去没有律爵的身影。   昨天晚上回到律家时,已经过了子夜,虽然疲累了一整天,但她的精神依然亢奋的久久不能入睡,她紧张的在房里等律爵,但一直等他等到了天大白,律爵还是没有出现。   而现在看来,一整夜,律爵似乎都没有回房。她的心中霎时涌现无数个疑问,但是她忍住自己的好奇心,站起身,进浴室梳洗。   “爷爷!”一下楼,就看到坐在客厅里的老者,毓慈有点靦腆的看着律朝庭打招呼,才嫁来第一天,便睡得那么迟,她真的感到不好意思。   “早!”律朝庭将手中的报纸给阖上,看着下楼的毓慈。   他很清楚律爵一个晚上没有回房,因为一早他便知道昨夜律爵在客房中度过,一早律爵便什么也没交代的准时上班,一点也没有新郎该有的样子。所以对于自己的孙媳妇,他心中是含着愧疚与歉意。   “早餐已经准备好了,”律朝庭指了指厨房的方向,和蔼的说道:“肚子应该饿了吧。”   毓慈微微点点头,她是感到饿,但是她心里其实最想问的是律爵现在人在何处,但她不知道该从何问起。   “你是不是很好奇律爵人在哪里?”律朝庭看出了毓慈的心不在焉,于是主动开口询问。   “嗯!”毓慈放下手中的牛奶,直视着律朝庭,既然律朝庭主动提起,她便放大胆问道:“他去哪里了?”   “公司。”律朝庭在心中暗叹了口气,但表面上他还是愉悦着一张脸,“他今天还是得上班,他很敬业,几乎把公司当家了。”   “喔!”纵使不是很了解,但毓慈善解人意的点点头。   “律爵的爸爸死得很早,”律朝庭保留的说道:“所以他并不懂得照顾人,也自认不需要人照顾,所以他可能会对你比较冷淡,毕竟他一个人过惯了,以后还要你费心了。”   听到一个长者这么对她说话,毓慈感到有点受宠若惊,所以她愣了一会儿,点点头。   “我会尽力做好一个太太该做的事。”毓慈说道。   “我相信你一定能做到。”看着十年前的小女孩长大如此亭亭玉立,虽然行动不方便,但却使她更能温柔的对待他人,所以律朝庭相信,毓慈一定可以温暖律爵的心。   “律爵的书房在一楼最内侧,”律朝庭向毓慈介绍律家周遭的环境,“若你无聊可以到他的书房里去找点书看,他很喜欢……算了!你自己看就知道了。”   毓慈看着眼前的老者,不知为何,竟感觉到他所散发出来的寂寞,她想,律爵很忙,可能也忙着没空陪伴他吧!   那就由她来吧!她义不容辞的背下照顾律朝庭的责任,毕竟从小到大的教育,就是要她敬重长上。   “爷爷,昨天我进来的时候,好像看到前面有一个花房对不对?”   “对!”律朝庭点了点头,“自从律爵能独当一面之后,我就留在家里。一个老头,就种种花、养养鸽子。”   “我喜欢鸽子,也想学种点东西。”毓慈发自内心的欢愉说道:“您可以教我吗?”   律朝庭有点吃惊的看着毓慈热切的脸庞,安慰的点点头,“当然!”   他果然没有看错人,看着低头用餐的毓慈,律朝庭欣慰的心想,律家有她这样的媳妇,是幸啊!          ★        ★        ★   “你在忙吗?”   律爵眼底闪过一丝吃惊,没想到进门的人会是毓慈,他还以为会是他所请的厨娘──陈嫂。   陈嫂是个尽责的厨娘,他满意她的工作能力,但与她仍有段距离,他并没有与自己所请的佣人打好私人关系的打算。   “还好。”律爵的口气显得有些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,“有事吗?”   毓慈实在有点不习惯律爵的口气,但她不在意的露出一个笑容,在律爵的面前放下一个有盖的白瓷杯。   “我没什么事,如果你忙,我就不吵你了。”放下东西,她拿着空着的托盘转身离去。   门被轻关上,律爵才收回自己的视线。目光不自觉地移到桌上晶莹的白瓷杯上,他打开盖子,迎面而来一股桂花香气,芬芳扑鼻。   她很会泡茶,他没有去克制自己的冲动,喝了一口之后,律爵为入喉的可口感到惊讶。   “进来。”律爵又听到门扉被轻敲,他放下杯子,抬起头看着来人。   “对不起。”毓慈小心翼翼的身影出现,把白瓷茶壶轻放在律爵桌上,“好喝吗?”她期待的看着律爵问。   “嗯!”律爵轻点了下头。   “真的?”毓慈开心的露出一个甜笑,“好喝你就多喝点。若喝完了,再叫我。”   律爵点点头,等毓慈主动离去。但是,等了半天,还是不见毓慈有离去的打算。他抬起头,眼底的疑惑,等待她开口解答。   “是这样的,”毓慈有些靦腆的摸了摸自己的脸颊,“我……可以跟你借本书吗?”   律爵的目光看着眼前的脸庞,毓慈黑色的眼眸目前正写着期望的神色。她有使他不知不觉卸下冷硬的脆弱气质,他有些吃惊的发现。   或许在多年前,第一次见她时,她就已经具备了这种能力,但他从不在意,而现在……   律爵移开自己的目光,耸耸肩,“可以。”   “谢谢!”一得到律爵的许可,毓慈就缓缓的走到律爵书桌旁的大书架前,今天中午,她趁着律朝庭睡午觉的时候,在律爵的书房里看了一会儿。   她发现他有许多书,而这些书都有一个共通点,就是都与孙子兵法有关。有用孙子兵法来谈管理的,有用孙子兵法来谈人性的,所以她可以肯定他很喜欢孙子兵法这本书。   她一直以为,孙子兵法只是用于战争,所以对于这种军事用书,她一向没有研究。不过,在今天,她翻了几页之后,倒也觉得有些书挺有趣的,孙子兵法似乎不是她原本所想的狭小范围,所以她打算跟他借一本来看。   “你很喜欢孙子兵法对不封?”   听到传进自己耳里的问题,律爵抬头看向毓慈的方向,没想到她会开口询问,他以为拿了书,她就会离去。   “嗯!”他的反应依然不冷不热。   “为什么?”毓慈好奇的站在律爵的书桌面前,因为脚有点痛,所以她索性坐了下来。   她似乎并不把他的不热中谈话给看在眼底,律爵看向毓慈的目光闪过一丝的惊讶。   毓慈不自在的在椅子上动了动,律爵不发一言的模样令她心中升起陌生的不安感。   “你……不想跟我说话是不是?”终于,毓慈嗫嚅的开口问道。   律爵泠酷的点点头,“我很忙。”   简短的三个字,立刻让毓慈从椅子上站起身,以她最快的速度离去。   直到门在身后关上,毓慈憋在胸前的一口气终于吐了出来,她竟发现律爵似乎比多年前还要难以接近。她紧张的揪着自己的手指,不知道该怎么去解决现在这个情况,这并不是她所想像的夫妻相处之道。   是他太忙了吗?毓慈有点闷闷不乐的回房,很想去问律爵,但又怕打扰到他,不过总有一天,她会弄清楚的,她对自己承诺。   一直以为律爵娶她是因为对她有好感,但现在看来,似乎是自己太高估自己十二岁时的魅力,毕竟谁会喜欢一个黄毛丫头呢?   可是若不是对她有好感,他又为何娶她?心中有无数个疑问,但她没有办法找到答案。这个晚上,她知道自己一定会失眠。   想了一整夜,也未必能找到答案,但她多希望自己能找到一套夫妻之间的相处之道,但似乎只有她的努力是不够的,毓慈的心中升起了些许的无力感,虽然知道每段婚姻都会有每段婚姻所产生的问题,但这问题……未免也来得太早了点,早得令她不知所措,毕竟她并不知道如何去和冷淡的丈夫相处。          ★        ★        ★   律爵感到冰冷的水滑过自己的全身,他一向喜欢早起晨泳,经由晨泳带给他的是一天的精神与短暂的平静。   随着年龄的增长,要找到心湖的一丝平静似乎愈来愈难。昨夜他睡得并不多,这使他的头到现在还有点昏沉沉的。   他是可以多躺会儿,但他不愿意他的大好光阴花费在睡眠之中,所以他强迫自己起床,开始新的一天。   不顾心底深处的一丝微弱要求,对于自己他总是严厉。但事实上,他总是希望自己能在床上多赖一会儿,但这简单的动作,对他而言却是奢侈,他不应该拥有这么懒散的生活。   今天的天气一定很好,看着湛蓝的天空,律爵出神的心想。   突然,沉思中的他,敏感的察觉池畔的声响,他立刻将仰泳的姿势改变,看向声音的来源。   毓慈看到律爵投注在她身上的目光,不由得对他甜甜一笑,她跪在池畔,手轻拨着清澄的池水,令它泛起阵阵的涟漪。   水因光的折射,投在她身上,散发出七彩的光芒,水蓝色的套装,在光线的照射下,显得水亮、迷人。   律爵无语的望着她的笑容出神,若真要说,他并不讶异入目的人会是她,毕竟这律家由上至下,似乎只有她有勇气来打扰他。   “你今天早餐想要吃什么?”在二楼的阳台上,毓慈一看到正在晨泳的律爵,就克制不住自己的飞奔下楼来。   现在才早上六点半,而她看律爵的样子似乎已经起来好一阵子了。   “陈嫂会准备。”律爵下意识的不让自己与毓慈太过接近,他游过一段距离之后,上了岸。   毓慈见状,连忙拿了条浴巾递到律爵的面前。   律爵站定在毓慈的面前,低头看着她,果然又看到她对他露出期望的眼神,迟疑了一会儿,他接过她递给自己的浴巾,面无表情的越过她。   毓慈的目光追随着律爵,但眼前却有个奇怪的东西闪了一会儿,她竟在他背上看到许多奇怪的图案,她想要看得更仔细,但是律爵已经将浴巾给披在肩上,遮住宽广的后背。   毓慈压下自己去一探究竟的冲动,跟不上他宽阔的步伐,只好默默的跟在他身后。这种感觉,就好像回到了以往学生时代,毓慈不由得心想,刚认识律爵那时候,她也是这么跟在他的身后。   意识到毓慈跟在他身后的脚步,律爵竟发现自己在不自觉的情况底下,放慢了自己的脚步。   毓慈的嘴角扬起一个笑容,因为她也察觉了律爵刻意放慢的脚步,知道律爵的体贴令她感到愉悦,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,也鼓舞了她的心。   何必在乎他为何娶她,只要他对她有好感,她可以不在乎一切,毕竟她要的是未来,不是过去的种种。   “我去弄早餐。”毓慈站在楼梯口,抬头仰望已经爬上楼梯的律爵说道。   听到她的话,律爵迟疑的停下脚步,微转过身,视线与她相接,似乎想说些什么,最后他耸耸肩,不置可否的转身离去。   这应该是代表他的赞同吧?毓慈将律爵的沉默解释为赞同,她立刻往厨房的方向走去。   虽然知道律家有请了倜园丁、管家、司机和厨娘,但她从小便喜欢凡事自己来,虽然担心逾矩了,但她相信她可以与这些人合作愉快的。   至于她与律爵,或许两人目前不像是亲密夫妻,但她努力去改变,朝着这个方向而去,她会成功的,她有把握的心想。   毕竟,律爵娶她,对她一定是有好感的不是吗?就如同她会嫁他,就是因为自己爱他的道理一样。   毓慈开心的着手准备早餐。更何况,就像爷爷所说的,律爵不懂得照顾人,更不知道自己也需要被人照顾。   现在她会教他照顾人,也将会照顾他,毕竟两人是夫妻,两夫妻本该如此。   律爵发现自己的心思不停的移到放在面前的电子钟上,不由得苦恼的皱起眉头,双手握拳,有节奏的敲击着红木桌面,这是抓回他注意力的方法之一。   他已经试过很多次要自己将心神给放在公事上,但总是失败,原因很简单,就是时间已经快八点了。   八点──并不是有什么了不得的人要来访,而是通常在这个时间,毓慈应该是脸上挂着他熟悉的笑容,带着一壶花茶来给他提神,可是今天她似乎来晚了,他强迫自己留在原位,不到外头去一探究竟。最后,他苦恼的将一切的失常归咎于自己的头痛。   从昨天起,他的头便痛得不得了,原本以为随意吞了颗止痛药,就可以回复正常,但现在看来,是自己高估了药效,但他依然认为只要休息一会儿,自己便可以生龙活虎。   毕竟他每次的身体不适总是如此不药而愈,他不需要医生,而他也不认为自己需要医生。   这一阵子,律朝庭说是探访朋友便到了美国,看似单纯,但律爵知道这只老狐狸是希望将空间留给他与毓慈,希望他们两个的感情能够有所进展,而现在……律爵的眉头皱得更深,他不愿对自己承认自己如了律朝庭的意。   “希望没有打扰到你。”正当律爵深思的时候,毓慈轻敲了门,将门给推开,露出他所熟悉的甜美笑容。   “我今天泡了新茶给你喝,”像是献宝似的,毓慈将杯子放在律爵的面前,“滇红。”   “红茶?!”律爵收回自己的思绪,对着她,他愈来愈难去绷着一张脸,他在毓慈期盼的目光下啜了一口,“甘醇。”   “意思是──我泡得很好?”   律爵点点头,当毓慈的实验品,已经是他的用处之一了。   毓慈喜欢喝茶也喜欢泡茶,更讲究泡茶,年纪虽然尚轻,但却十分喜欢这种具有古意的中国艺术。   得到了赞美,毓慈显得十分的开心。   “下次再泡别的给你喝……你的脸色不太好看。”突然,毓慈脸上的笑容隐去,忧愁随即涌现上她的脸,“你不舒服吗?”   不习惯别人对他如此的关心,律爵下意识的转过头,躲过毓慈的眼光。   “你不舒服吗……”   “没有。”律爵冷硬的看了毓慈一眼,立刻让毓慈闭上了嘴。   纵使担忧,但是看到律爵的模样,毓慈想讲的话,只好全吞进肚子里。   “你不要乱吃药,”毓慈猜测律爵的个性,纵使生病也不会去看医生,所以柔声的劝道:“身体不舒服要去看医生。”   律爵看着毓慈,没想到她真的把他当成小孩一般对待,他早已忘了上次进医院是什么时候了,而现在她竟为了一个小小的头痛劝他去医院,他觉得讽刺的哼了一声。   似乎也知道律爵不会听劝,毓慈也不多费唇舌,只是安静的坐到一旁的沙发上,拿起还未看完的孙子兵法释义。   这是两人多日来的相处模式,他办公、她看书,虽然安静,但也算是两人的交流。   毓慈的目光数度移到律爵的身上,她真的挂心他,因为他的脸色似乎愈来愈显得难看,她想起近日所流传的流行性感冒。   这一阵子,律朝庭有事到了美国,所以这律家除了下人以外,就只剩下她与律爵,所以能帮他的只剩她,但律爵显然不将她的帮忙给看在眼底。   “爵──”忍不住,毓慈还是开口:“我觉得你应该去休息。”   律爵只手撑着头,不很热中的看了毓慈一眼,他的头是很痛,但他不认为有严重到现在不到九点就上床休息的程度。   “如果你累了,你可以去睡了。”律爵冷淡的说道。   “我不是这个意思,只是──”放弃似的叹了口气,毓慈只好将目光从他的身上给拉回。   再看了他一眼,毓慈却吃惊的看着已经趴在办公桌上的律爵,她急忙的站起身走向他。   “爵?!”她惊张的伸出手去碰了碰他。   察觉到肩上的重量,律爵侧着头,睁开了眼睛,他将毓慈眼底的关心看在眼底,这使他感到受宠若惊。关心……这对他而言可是一种陌生的感觉。   “我只是想睡一下。”或许是因为生病的缘故,他的声音显得温柔而脆弱。   “那到房里睡好不好?”虽说是询问,但毓慈已经动手将他扶起来。   破天荒的,律爵没有拒绝毓慈伸出来的手,他的头就像打鼓一般,实在没有什么力气跟她争辩。   考虑了一会儿,毓慈将律爵给扶到她的房间,进律家门至今,这新房总是她一个人独睡,她并不是在抱怨,而是这令她觉得不解。   “我去请医生。”一将律爵安顿在松软的床上,毓慈立刻拿起一旁的电话。   “我不要看医生。”律爵伸出手,霸道的按掉电话。   “可是……”毓慈看到律爵眼底所浮现的坚决,不由得轻叹了口气,“好!我不找医生。你躺好!”她轻轻一推,将律爵给推躺回床上,细心的用棉被紧紧的将他给裹住。   她左右看了看,记得自己还有些感冒药,虽然说乱服成药对律爵并不好,但是他既然硬是不肯看医生,她也就只好这么做。   “睡一会儿。”毓慈轻柔的说道:“等睡醒就会舒服点了。”   律爵目光专注的看着近在咫尺的脸庞,他应该为两人的发展而感到不安,但他现在不愿去细思任何事,只想去眷恋一种被人关心的温柔感觉。   毓慈给律爵服下的感冒药的成分里,含有抗组织胺会令人昏昏欲睡,所以律爵纵使不愿入睡,但还是忍不住的闭上了眼。   这种人若受苦,应该算是自找的吧?毓慈专注的看着俨然已经熟睡的律爵,似乎只有在睡着的时候,他才会放松一下自己紧绷的脸部神经。   她伸出手轻触律爵的发丝,吃惊于他的发质柔软,他的头发摸起来的感觉很舒服。她侧坐在地板上,脸颊搁在交叠的手背上,与律爵熟睡的脸平行。当十年前,她还是小女孩时,她就喜欢看他,而现在,她发现,她似乎更喜欢看他。   岁月使一个人成熟,在律爵的身上得到了印证。不过,岁月也不能改变一些东西,就像是她对他的观感。   看着他,不知过了多久,她也缓缓的闭上眼睛,模糊之中,她的手握着他的,感到手掌心传来的温度,她安然的睡去。          ★        ★        ★   毓慈还未睁开眼睛,便感觉身驱传来僵硬的酸楚。这是蹲坐了一夜所需付出的代价。她掀开自己的眼睑,目光的慵懒因为对上律爵的眼睛而一变,不知道他已经醒了多久了。   “你就这样睡了一夜?”看着毓慈,律爵问道。   毓慈对他露出一个无妨的笑容,“嗯!不过没关系,反正偶尔这么睡,应该无所谓。”   “你这个样子太傻了。”律爵并不是故意让自己的口气显得冷淡,但是他并不能克制自己的口气,毕竟他已经习惯了以这种口气对人。   听到律爵的话,毓慈微愣了一下,看向他的目光中盈满惊讶,“你怎么会这么说?”   律爵没有对自己的话多作解释,他掀开被单,抗拒着脑中所传来的晕眩,硬是站起身。   “你要做什么?”意识到他的动作,毓慈连忙阻止,站定在他的面前,“你还没有好,要去哪里?”   低下头看着毓慈,他一向认为没有跟人说明他想要做什么的必要。   “去公司。”他冷淡的绕过毓慈。   虽然意识清楚,但是他的身体却比他想像的还要虚弱,才走出一步,他便发现四周的景物不停的转动,不得已,他只好停下自己的脚步,紧闭着双眼,等到晕眩感过去。   “你不要那么不懂事好不好?”看出了他的不适,毓慈难掩关心神色的轻扶着律爵,“公司又不会跑,你生病了,还要去上班,就当给自己放天假,在家休息好不好?”   律爵深吸了口气,试图克服晕眩的感觉,最后他睁开眼睛,双眼对上了毓慈的坚决,若是以往,他可能会将她的手给甩开,自顾自的离去。但是今天,他竟发现自己什么都不能做,他不愿去细思到底是心有余而力不足,还是自己的冷漠已经被她的柔情所攻破。   毓慈吃力的扶着律爵走回床上,碰到了床沿,毓慈一个腿软,跟律爵一起跌回床上,被律爵的体重重重一压,她差点岔气。   “对……对不起!”看着律爵,毓慈嗫嚅的说道。   “这算是你投怀送抱吗?”   毓慈怀疑自己听错了,律爵竟然……   “你说什么?”她又问了一次。   “你有听到我说的话,”律爵的手滑过毓慈白皙的脸庞,对她细致的骨架感到着迷,“为什么想嫁我?”   忍不住,毓慈看着他笑了,“这个问题,你不觉得问得很傻吗?我嫁你,当然是因为我爱你。”   律爵闻言,眼底闪过吃惊,曾经设想过很多答案,但他却从没想过答案会是这个。   “因为我救过你?”律爵假设的问。   毓慈摇了摇头,考虑了一会儿,便放大胆子,摸着律爵的手臂,“我感激你救了我,但这还不构成我爱你的理由。”   “那是为什么?”律爵发现自己渴望知道。   停下自己手上的动作,毓慈露出深思的表情,她不知道该怎么说,但她就是知道自己爱他,没有理由,只是爱他。   “我想照顾你。”直视着律爵,毓慈正经的说道。   照顾他?!律爵低下头,看着被压在他身下的人,他一直是一个人,而她竟然说要照顾他!   他是珍贵的,在她看向他的目光之中,他得到了这点的结论,几乎为娶了这个女人而大笑出声,但他并没有让自己的情绪失控,只是轻拉起她的手,在她的掌心印上一吻!   她是一个奇特的女人,此刻,他终于对自己承认了刑于军的调查。若她不是爷爷所挑的新娘,他或许真的会接受她,闭上眼睛,脑上浮现的却依然是她灿烂的笑靥。   他张开眼,深深的看着她,毫无预警的低下头吻住她的唇。   先是被他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,但是毓慈随即反手抱着他,沉醉在这个慑人的亲吻之中。这一刻,她相信,他果然是在乎她的!   “你是病人。”察觉到律爵的手竟然在拉扯她衬衫上的钮扣,毓慈在情况还未失控之前,阻止他的动作,“你不要乱来。”   律爵看着她,似乎是在考虑她的话,最后看到她眼底浮现的坚持,他再次低下头吻着她,不过这次他的手没有任何动作。等到他认为够了之后,他便放开她,还她自由。   与律爵并躺在床上,毓慈看着天花板好一会儿,她可以肯定自己现在一定从头顶红到脚趾头了,她坐起身,飞快的整理仪容,她得替律爵张罗早餐。   她连看他的勇气都没有,她只是记起自己现在的工作是帮律爵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健康。她缓缓的离开卧室,在两人的心中,都知道经过昨夜,很多事都将不同。          ★        ★        ★   “你不应该起来的。”毓慈披着外套,果然在书房找到律爵。   听到门口传来的声音,律爵抬起头看着毓慈。   刚才他被电话铃声吵醒,但看毓慈并未被铃声影响,所以他接起电话,便来到书房接听。没想到,不想吵醒她,但是最后她还是找来了。   “我的身体已经好了。”律爵阖上自己还未看完的文件。   刚才听完电话,想起这两天来未处理的公事,所以他索性将那些未处理的文件处理完,但毓慈显然不以为然他的举动。   “我不认为。”毓慈坐在律爵的面前。   对于她的话,律爵不予置评的动了动肩膀。   望着律爵,毓慈竟荒谬的希望律爵这个小感冒永远都不要好,这或许疯狂,但她真的希望。她当然不愿意见自己的丈夫病恹恹的,但是在律爵生病的这几天,他们两人的关系进了好大一步,她不希望事情有所改变。   或许当律爵再次回到他的公事上时,他又会回复她所陌生的那个律爵,她不想与那样的律爵相处。   律爵看着她,耸了耸肩,不发一言,并未反驳她的话。   “休息!”毓慈拉长自己的手,将律爵面前的文件给摆在一旁,“就像我以前跟你说的,你的工作没有你的健康重要。”   揉了揉自己的额头,律爵觉得好笑的看着毓慈。   有些吃惊的看着律爵眼底所浮现的笑意,毓慈眨了眨眼睛,发现自己没有看错,她也忍不住放松了自己。   对于自己的丈夫,她当然不吝于表示她的关心,但她知道,律爵并不习惯去接受这些关心,她伸出手,扶着律爵站起身。   “我没有那么虚弱。”律爵轻拉住毓慈的手,“别把我当成病人。”   毓慈没有回答,只是要他跟她回房。          ★        ★        ★   毓慈感到有东西轻触着她阖起的眼睑。   “你醒了吗?”   有点难以相信耳际所传来的温和声音,毓慈缓缓的掀起眼睑,入目的是律爵只手撑着头,侧身看着她。   察觉窗外所射进的微光,她猜测现在应该是清晨了。   “你的眼睛很漂亮。”律爵知道他不应该使情况失控至此,但他就是忍不住,对她,他心中的感觉是矛盾的。最后,他告诉自己,反正律朝庭不在。他与毓慈如何,应该都无所谓,他似乎不用太在乎。   看着律爵,毓慈眼底浮现不容置疑的喜悦。   “没有。”她轻声表示,“反正,再怎么好看,也没你好看。”   律爵对她的话不置可否,不过毓慈看出了他的不认同。   他们之间的气氛是如此的亲密与不同,同床共枕无数天,但他对她总是很有礼貌,但现在……他的表情似乎不是那么的礼貌。   “我……我想,我得起床了。”虽然知道自己的举动有些唐突,但看着律爵,她都快不能呼吸了,所以她懦弱的想逃。   “现在还很早。”律爵阻止她的动作,他费了很大的劲不让自己在她吃惊的情况下采取热情的举动。   毓慈的心震了一下,不受控制的开始狂跳。虽说两人是夫妻,但现在这个情况对她而言却是陌生的。   他的大手温柔的抬起她的下巴,在她的嘴上轻柔的印上他的。   对于接下来发生的事,毓慈紧张,但是却也存着期待,两人之间的关系似乎也因为这样的亲密而显得更加的稳定。          ★        ★        ★   律爵在睡梦中转了个身,毓慈先是一惊,怕他已经醒了,不过还好,他再次沉沉入睡。   她的目光近似着迷的望着律爵的后背,是一大片的纹身,是数座很壮观的山岳,就如同国画一般,很美,但是,她不能理解为什么在律爵的背后会有这种图腾?   她的手轻滑过律爵的背,对底下的平滑感到吃惊,她一直以为纹身应该多少会有一点不平的感觉,但是没有,手底下传来男人温热的体温。   纹身应该是很痛的,而纹了一整片的后背,他肯定是得痛上好几天。   “喜欢这刺青?”   听到头顶传来的声音,毓慈立刻匆忙的收回自己的手,猛一抬头,与律爵的目光相接。   “我……”霎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,毓慈只有愣愣的看着他。   “早安!”飞快的在她的唇上印上一吻。   毓慈的脸微红,拉起被单盖到下巴,将自己包得密不透风,手指活生生的指着律爵后背的方向,“怎么会纹这么一大片的图案?”   律爵将头一撇,很清楚毓慈的疑惑。   “山!”他简短的回答。   毓慈不解的摇摇头,“什么山?”   没头没尾的冒出这么一句话,她压根不懂。   “风、林、火、山里的山!”律爵又说。   “风、林、火、山?!”毓慈喃喃的重复了一次,看着他的目光依然写着疑惑。   “疾如风,徐如林,侵掠如火,”律爵的手指滑过毓慈专注的脸庞,“不动如山。”   毓慈似乎有点印象,对于律爵所言的字句,“孙子兵法?!”   律爵赞赏的点点头。   “你的意思是你是山,”毓慈猜测着开口,“那岂不是还有另外三个人风、林、火?”   “我的生死至交。”   律爵的生死至交?!毓慈的目光梭巡着他的,就见他似乎陷入回忆中,一段她没有介入过的回忆之中。   她从未听他提过什么好友,心有一刹那的慌张,因为她竟发现她并不是十分了解自己的丈夫,而她渴望自己能够去了解他。   “可以跟我谈他们吗?”毓慈轻声的开口要求。   律爵似乎在衡量是否该告诉她似的安静了好一会儿,最后他轻靠着床头,将她拉进他的怀里。   “杨颐关、辛凯文、刑于军──风、林、火!”   像一块海棉似的,毓慈吸收着律爵生命中最重要朋友的资料。   “他们是怎么样的人?”毓慈放松自己窝在律爵的怀里,感到他的体温包围着她,她一向喜欢这种温暖的感觉。   “好人。”   “好人?!”毓慈忍不住的笑出声,“这种回答未免太笼统了,他们是怎么样的人──好人。”   似乎也意识到自己话中的有趣,律爵也扬起了嘴角。   “在很多人的眼中,我们曾经是坏人,或许现在仍是,但在我心目中,他们是好人,对我很好的人。”   细细咀嚼着他的话,毓慈伸出手臂拥紧他。   她早在小时候,便听到律爵成长时所走的路,虽然她知道的并不清楚,但她知道他成长的路走得很辛苦。   但不管周遭的人怎么说,她从以前到现在,从不认为律爵与坏能扯上任何关系,她也不在乎他的好与坏,或许爱情就是有这种令人不顾一切的魔力,纵使是他生气、对她冷淡时,她就是相信,他的本性还是一个有情有义的男人。   在他成长的路上,她并不能陪他一起度过,但她希望从现在起,能陪着他走,她自信自己能替他分忧解劳。   “你完美得令人不敢碰你。”看着毓慈眼底所浮现的浓厚关心,律爵感到自惭形秽。   果然,听到律爵的话,毓慈露出了他所熟悉的天使般笑颜,“但是你已经碰了。”她打趣的说道:“而且若我没记错,你好像碰得还挺彻底的。”   有一刹那间,律爵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这种话竟然是出自自己害羞的妻子的口中。   看到律爵的表情,毓慈才意识到自己未经大脑说出的是什么话,她难为情的吐了下舌头,将被子整个拉高盖住自己的头,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。   但是律爵不放过她,硬是将被单从她的头上拉开。   看到律爵似笑非笑的表情,毓慈连忙想张口解释,但是他话还未说出口,他就吻去了她的呼吸,她立刻配合的张开唇欢迎他的吻。   “这是谁?”指着褪色的黑白相片,毓慈兴冲冲的问道。   律爵将目光从报表中移开,目光投向毓慈所指的方向,“我爸爸!”   “你跟你爸爸长得好像。”仔细的打量着律爵,又看了看照片,毓慈有感而发。   律爵闻言,淡淡一笑,没有任何表示。   两夫妻舍弃沙发,坐在柔软的毛毯上,度过夜晚的时光。   律爵所拥有的相片很少,毓慈整个人趴在律爵身旁的毛毯上,懒洋洋的看着眼前的相本。   不仅是律爵父母的,就连律爵自己本身的都很少。他似乎并不喜欢拍照。   他与她似乎有许多的不同,当她家的小孩满周岁时,她爸爸总会带着一岁的小娃儿到照相馆拍照,所以她的相本可说是从小到大,清清楚楚的记录了自己成长的岁月。   “这一张相片──”毓慈的目光被相本的其中一张相片所吸引,她热切的抬起头,拉着背靠着沙发的律爵的手,兴奋得像个孩子似的,“这一张相片是你们的合照对不对?”   律爵的目光再次从报表中移开,他丝毫不介意毓慈三番两次打断他的工作,有时看她像个孩子一样跟他撒娇,是一件令他心情愉悦的事情,他看清了毓慈所指的图片。   “风,”他指着最右侧斯文的戴着眼镜的杨颐关,“林,”五官立体的外国男子,辛凯文,“这是火。”他又指着隔壁留着胡子,显得有些粗犷的男人──刑于军。   看着这张相片,会令人有股冲动想认识这些人,毓慈看向律爵的目光明显的表明了自己心中的想法。   “有机会吧!”没有承诺毓慈什么,律爵只是如此说道。   有这句话就够了,毓慈低下头,继续打量着相本。   “律先生,”门在有礼的撞击下打开,是司机小林,被律爵派去机场接律朝庭,“老先生回来了。现在在书房。”   “是吗?”律爵的表情在一瞬间改变,但低着头的毓慈并没有发现,他站起身,“你待在这里,我去看爷爷。”他丢下一句话,便直直的往门口的方向移动。   毓慈不疑有他的看着律爵离去,她的手偷偷的将律爵多年前的独照从相本中抽走,准备拿去翻拍之后,再神不知鬼不觉的拿回来。   目光不知不觉之中,又溜到风、林、火、山四人的合照上,共有两张,一张似乎是在许久以前拍的,一张则应该在近几年所拍摄的。   这些男人背后都有一段故事,一段她所不知道的故事,或许有一天,当她真的认识他们之后,他们会愿意告诉她,就如同律爵一样。   她的目光缓缓的浏览着四个男人,最后定在律爵的身上,相片中的他很年轻,应该只有十六、七岁,这是在监狱里所拍摄的相片。   那是一段律爵不愿提,而她也从不问的岁月,她在等──等律爵自己开口告诉她,因为她知道,纵使是夫妻,也会有心底的秘密。   所以她从不逼他,也不愿意逼他,一切端看律爵自己的决定,是否愿意告诉她?她只希望这一天能早点到来。          ★        ★        ★   “爷爷,您看这个颜色您喜不喜欢?”毓慈坐在客厅里,一看到走下楼的律朝庭,立刻站起身问道。   虽然现在还是夏天,但是她在家闲得慌,所以前几天去手工艺行买了一些毛线,准备给律爵和律朝庭各做件毛衣。   “喜欢!”律朝庭打从心底喜欢这个无心机的孙媳妇,而他更开心于律爵的转变。   他从美国回来这一个月中,已经看出律爵心中十分在乎她,律爵常在以为他已经入睡时,偷偷溜进毓慈的房间。   上个星期,他索性挑明的告诉律爵,要律爵不用偷偷摸摸的进自己妻子的房间,当时律爵不发一言,但当天晚上,律爵便将行李给搬进毓慈的房里,不再独睡在客房里。   而毓慈,这或许是律爵从父母双亡后,除了那三个生死至交外,唯一在乎的人。   “可是律爵喜欢什么颜色呢?”喃喃自语的,毓慈思索了一会,最后决定道:“白色!”   “白色?!”律朝庭有点吃惊。   因为就他所知,自己的孙子并不偏爱这个颜色,因为律爵总认为太纯洁的东西不适合他,而毓慈竟会为律爵挑白色。   “对啊!”毓慈恬静的露出一个笑容,“他穿白色很好看,婚礼那天,他就穿白色,所以,他一定喜欢白色。”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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